斜视弱视基础I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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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弱视(amblyopia)是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等异常视觉经验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正常,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

二、视觉发育的分期

在出生的时候,人类视觉系统尚未发育成熟。出生以后,在正常的视觉经验刺激下,视路的形态和功能不断发育和完善。这个时期,视觉系统对异常的视觉刺激也非常敏感,如,形觉剥夺可导致弱视。这个时期称为视觉发育的敏感期(sensitiveperiod)。人类视觉发育的敏感期大约从出生到12岁。

三、异常视觉环境对视路发育的影响

异常视觉经验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单眼或是双眼视网膜上物像模糊或消失;

2、双眼视网膜对应点上的物像大小或清晰度不同;

3、双眼视网膜对应点上接受不同的物象。异常的视觉经验能够引起初级视皮质发育异常。动物模型的实验结果表明,在视觉发育关键期内,单眼睑缝合可产生重度弱视。同时,这个时期也是弱视损害修复最快的时期。通过翻转缝合,也就是把原来缝合的眼打开,把对侧没有缝合的眼缝合起来,原来与缝合眼相连接的眼优势主的窄小状态很快就恢复到正常状态。如果超过关键期,同样的实验则不能重复。

形觉剥夺和双眼之间的异常交互作用是弱视的两大病因。其中,双眼形觉剥夺性弱视的主要病因是形觉剥夺;斜视性弱视和屈光参差性弱视的病因,不包括形觉剥夺,而且也包括了双眼之间的异常交互作用。在敏感期内,把弱视产生的两个病因多解除之后,弱视眼的视力才能不断发育,逐步提高,最终恢复正常.

四、弱视发病的原因

(一)斜视

1.斜视是弱视发病最常见的病因之一。患者存在恒定性、非交替性斜视(最常见的是内斜视),或者曾经患过斜视。

2.双眼的视轴不能同时指向一个目标,两眼视网膜的对应点上的物象不同,甚至毫不相干。这种非融合性视觉信息输入到视觉皮层滞后,导致竞争性抑制。在视觉皮层,注视眼逐渐占据优势,非注视眼的视觉输入到达视觉皮层滞后,引起的反应逐渐降低。经过长期抑制,斜视眼出现弱视;即使是交替性斜视,两只眼的注视优势不同,非优势眼也可能产生弱视。

3.斜视患者也可能伴有屈光参差,屈光不正度数比较大的一只眼往往是斜视眼,斜视眼产生弱视。两只眼的视力之差往往≧2行。

(二)屈光不正

婴幼儿期,尚未矫正的屈光不正,其度数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就能引起弱视,这类弱视称为屈光不正性弱视,主要发生在双眼高度远视方向上,视网膜上的物象模糊,幼年的时候,没有及时矫正,也可能导致视觉发育异常。在临床上最多见的是复性远视散光和混合散光导致的弱视。临床经验指出,散光对视觉发育的影响和同等度数的远视或近视相比,前者出现弱视的几率高,而且治疗过程也比较长。

(三)屈光参差

1.在视觉发育期内,屈光参差的度数达到一定程度,一只眼的视网膜上物象模糊,往往导致弱视。例如,远视性屈光参差,患儿注视目标的时候,调节性神经冲动是按照屈光不正度数比较小的一只眼的需求发出的。这样,远视度数较高的一只眼视网膜上的物象模糊。

2.这类弱视形成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来自视网膜上的物象模糊,另一个与斜视性弱视的病因一样,在视皮层水平竞争的过程中,竞争性抑制出现,物象清晰的眼逐渐变成优势眼,物象模糊的一只眼竞争失利,最终沦为弱视眼。

3.两只眼屈光参差的大小不同,弱视的发病率不同,弱视的深度也不同。屈光参差度数越大,弱视患病率越高,弱视的程度越重。

4.我国弱视分类标准指出,远视性屈光参差≧1.50D,才能诱发轻度弱视。

5.如果患者存在散光性屈光参差,度数超过1.00D,往往引起散光性屈光参差性弱视。先天性上睑下垂、眼睑血管瘤、角膜形状不规则、晶状体半脱位和先天性青光眼等情况可引起散光或散光性屈光参差,形成散光性弱视或屈光参差性弱视。

6.斜视性弱视患者也可能伴有屈光参差,特别是内斜视患者常伴有远视性屈光参差。这类弱视,国外有的学者称为混合性弱视,也就是屈光参差和斜视两个病因混合形成的弱视。

(四)形觉剥夺

1.在婴幼儿期,先天性的或是后天发病比较早的屈光间质混浊或瞳孔被遮挡,引起视觉发育异常称为剥夺性弱视。

2.先天性高密度的白内障、角膜混浊以及视轴周围的屈光间质的混浊、先天性上睑下垂完全遮挡瞳孔、未经矫正的无晶状体眼等都是弱视发病的原因。视网膜不能形成清晰物像或根本不能形成物象。一般地说,这类患者的视觉的损害非常严重,治疗效果不理想。

3.形觉剥夺性弱视的严重程度与下列因素有关:形觉剥夺的程度、形觉剥夺发生的年龄、持续时间的长短以及单眼或是双眼形觉剥夺。

4.形觉剥夺的程度越重,弱视也越重。如果是高密度先天性白内障,混浊占位于晶状体的中央部,直径≧3mm,往往导致重度弱视。

5.形觉剥夺发生的年龄越小,弱视发病的可能性越大,弱视的程度越深。临床研究显示,在3岁前婴幼儿发生形觉剥夺,后果比较严重。6岁之后发生的白内障,对视力发育的影响比较小。

6.剥夺持续的时间越长,弱视的程度越重。先天性高密度白内障,出生后3个月之内,行白内障摘除术,视力恢复比较满意,2岁之后手术,视力恢复的效果很差。反过来也说明剥夺持续的时间越长,弱视程度越深,视力恢复越困难,甚至很难恢复。

(五)、弱视发病的其他危险因素

弱视发病的其他危险因素包广阔妊娠期应用某些药物或患风疹、新生儿早产、低体重、缺氧史、发育迟缓、先天性青光眼等。虽然弱视是一种发育性眼病,不涉及遗传问题,但是弱视的发病原因具有遗传倾向,如斜视、先天性白内障、高度远视和高度近视等都具有遗传倾向。

五、弱视的临床表现

(一)、视力低下

1.视力低下是弱视最主要的临床特征。这里所指的视力是最佳矫正视力,还应该特别指出年龄段不同,最佳矫正视力也存在差别。

2.弱视患者两只眼的视力存在差别,注视能力也存在差别。如果患者的眼球运动基本正常,注视能力的优劣,就能够直接反映两只眼视力的差异。判断两只眼注视优劣的检查方法包括遮盖法、三棱镜法、选择性观察(preferrentiallooking,PL)、视动性眼球震颤(optokineticnystagmus,OKN)等。这些方法适用于不能用语言表达视力的婴幼儿,借以估计两眼视力的差别。在弱视治疗过程中,这些方法也是观察婴幼儿治疗效果的有效方法。

(二)、拥挤现象

1.弱视眼对单个视标的识别能力比较高,对排列成行的视标,辨别能力比较差,这种现象叫做拥挤现象。每一行只有一个字母者,称为单字母视力表,每一行有多个字母者,如5个字母,这种视力表称为行视力表。

2.在检查弱视眼的时候,应该选用行视力表进行检查。如logMAR视力表,选用这种视力表检查视力,特别是重度弱视或中度弱视,检查结果比较接近患者的诊室情况。使用其他类型的视力表或是单字母视力,检查到的视力可能偏高。

3.在弱视治疗过程中,选用行视力表,才能准确的反映患者的视力变化。logMAR视力表是一种对数视力表,每行视标的数目相同的,用于弱视患者的视力检查是合适的。

(三)、旁中心注视

1.部分弱视患者弱视眼中心凹的注视能力逐渐丧失,形成旁中心注视

2.弱视旁中心注视的原因,视网膜黄斑部有两种功能,第一种作为注视物体的中心,发挥视觉功能,第二其还有定位功能,作为单眼定位的中心。如果生长发育期由于各种原因抑制了黄斑区功能的发育,或者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黄斑区功能主动抑制。在早期虽然视力明显下降,但是定位功能仍可正常,因而仍能作为单眼注视的中心。但是如果单眼抑制继续加深,黄斑部视功能低于黄斑周围时,就可能将定位中心移至黄斑周围区,此时即使遮盖健眼也不用黄斑区注视,而改用黄斑区以外注视,称为旁中心注视。遮盖健眼不能提高视力,反而促使异常注视点更稳定。旁中心注视一般见于弱视程度重者,或有明显眼位偏斜者。

(四)、立体视觉降低

立体视觉建立在双眼融合功能基础上,任何一只眼的视力降低,立体视觉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斜视性弱视患者的一只眼出现抑制,立体视觉发育会受到严重影响;屈光参差性弱视患者的立体视觉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屈光不正性弱视患者的立体式觉受到的影响比较小。

(五)对比敏感度降低

弱视眼的对比敏感度下降,特别是高空间频率一端,表现的更为突出。视力标志是检测高对比度情况下视觉系统的分辨能力,对比敏感度检查法是检测视觉系统对不同亮度、不同对比度、不同空间频率情况下的分辨能力,这种检查方法更容易显示弱视眼的直觉缺陷。

(六)调节功能异常

弱视眼的调节功能异常包括调节幅度降低、调节潜伏时间延长、调节性集合异常等。

六、弱视的分类和程度

(一)、弱视的分类

按照发病的原因不同,弱视主要分为以下类型:

1.斜视性弱视为单眼性弱视,发生在单眼性弱视的患者,双眼交替性斜视不形成斜视性弱视。

2.屈光不正性弱视为双眼性弱视,主要发生在双眼高度远视性屈光不正或高度散光未及时矫正者。超过—10D的近视也有形成双眼弱视的危险。

3.屈光参差性弱视为单眼性弱视,两眼之间存在屈光参差(正球镜相差≧1.5D,柱镜相差≧1D),屈光度高的眼形成弱视。中低度的近视性屈光参差一般不形成弱视,差别6D屈光度高的眼有形成弱视的危险。

4.形觉剥夺性弱视一般为单眼性弱视,视觉发育关键期内由于屈光间质混浊、完全性上睑下垂等造成。

(二)、弱视的程度

按照最佳矫正视力的高低,一般把各种弱视划分为轻、中、重三个不同的级别。

1.轻度弱视最佳矫正视力为0.6~0.8;

2.中度弱视最佳矫正视力为0.2~0.5;

3.重度弱视最佳矫正视力≦0.1。

七、弱视的诊断依据

(一)、视力

1.弱视诊断的视力标准:最佳矫正视力低于正常,或是两只眼的视力相差两行以上。一般情况下,最佳矫正视力≦0.8可诊断弱视,但是学龄前儿童处于视觉发育期,视力发育尚未达到成人的水平。根据我国以人群为基础的流行病学研究,我国3~5岁儿童正常视力参考值下限为0.5,6~7岁为0.7。

2.在诊断弱视的时候,视力是一个最重要的一个指标,但是,并非唯一的指标。除视力低下之外,肯定伴随弱视的发病原因(如斜视)以及危害因素。只有发现弱视发病的相关原因,把视力和病因结合起来,才能做出弱视的诊断。弱视的诊断室一个排除性诊断,所以对视网膜和视路的检查非常重要。

(二)、屈光度

屈光不正和屈光参差是弱视发病的重要因素。屈光不正或屈光参差达到一定程度,就能导致弱视。屈光度是弱视诊断的重要体征之一,所有在诊断屈光不正性弱视和屈光参差性弱视的时候,一定要有屈光度的指标。

(三)眼位

1.斜视性弱视的诊断依据之中,斜视是一个关键的诊断依据。患者伴有斜视,或是婴幼儿期曾存在过斜视,而且优势眼注视,非优势眼一直处于偏斜状态。

2.这里说的斜视主要指的是内斜视,无论斜视的度数大小,只要是婴幼儿期出现的恒定性内斜视,无论斜视的度数大小,只要是婴幼儿期出现的恒定性内斜视,而且总是某一只眼偏斜,这只偏斜眼会产生弱视。在外斜视发病初期,往往存在间歇性正位期,引起斜视性弱视的几率比较低;垂直斜视往往是非共同性斜视,在各个诊断眼位上,斜视度不等,有的诊断眼位上视轴也可能平行,通过代偿头位,患者两只眼的视力也可能得到良好的发育,弱视的发病率也比较低。

(四)、注视性质

注视性质用来评估弱视和斜视患者的注视情况。多数屈光参差和屈光不正性弱视都有不稳定的中心注视。中心注视是一个重要特征,重要的鉴别诊断检查之一为客观的注视性质评估。

(五)、眼底

注意视盘的大小、边界清晰度、颜色和杯盘比等。也要注意周边视网膜的结构和黄斑中心凹是否存在异常。在诊断弱视之前,应该除外视盘、视神经和视网膜器质性病变。

(六)、其他特征

如双眼眼底红光反射不同,色觉、对比敏感度、双眼视觉、立体视觉、调节功能以及各项电生理检查指标,都可能存在异常。

(七)、病史

注意询问病史,应该特别注意患者是否存在弱视发病的危险因素。家族中是否有弱视和斜视患者,特别是直系家属,更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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