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拟定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如下:
一、学校简介(国标代码:)
北京城市学院创建于年,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资格,同时举办中职、高职专科教育。经过数十年发展,学校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现有两个教学校区,十个本科学部(系),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教工2千余名。学校设有百余个专业(方向),工、管、艺、文、医、教育、经济、法、历史、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打造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经济、城市文化、城市公共服务五大领域专业群。学校恪守为民办学的公益性宗旨,实施“适合教育、全人教育、有效教育、实用教育”的育人理念,全新造就高素质匠心专能应用型人才。学校以教育的高质量赢得了毕业生就业的高质量,毕业生以“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著称于用人单位,涌现出一大批行业骨干和社会新星。
二、年拟招生专业目录
(一)以下美术类专业承认并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学费(元/年)
动画(日语国际课程班)
本科
四年
视觉传达设计(人物造型设计)
本科
四年
设计学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动画、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四年
工艺美术
本科
四年
文物保护与修复
本科
四年
(二)以下非美术类专业需参加我校校考,部分省份使用省统(联)考成绩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学费(元/年)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本科
四年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与演奏)
本科
四年
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本科
四年
表演(影视表演)
本科
四年
表演(魔术表演)
本科
四年
表演(模特表演)
本科
四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四年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与教育)
本科
四年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创)
本科
四年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四年
摄影
本科
四年
影视摄影与制作
本科
四年
书法学(书法教育)
本科
四年
注:
1.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专业仅招收钢琴和声乐方向;
2.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与演奏)专业仅招收架子鼓、吉他、贝斯、钢琴、声乐方向;
3.招生专业目录相关内容,最终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三)艺术类拟招生专业与艺术类省级统(联)考的对应关系
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联)考和校考(专业加试)。考生所报考专业属于艺术类省级统(联)考涵盖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且成绩合格。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联)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联)考,请考生参照附件:《北京城市学院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级艺术类统(联)考子科类对应参照表》(点击查看)。
若教育部或者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艺术类招生考试政策有其它补充规定,则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遵照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有关文件执行。
(二)新疆只招收普通类(原汉语言)考生;内蒙古只招收汉语授课考生。
(三)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校专业要求:
1.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2.报考表演(影视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
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
3.报考表演(模特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
时装模特:男生身高1.84—1.92米,女生身高1.74—1.82米。
平面模特:男生身高1.75—1.83米,女生身高1.63—1.73米。
4.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
1)五官端正,肤色好,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狐臭;
2)体形匀称,无明显的“O”形或“X”形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
3)心理健康,无任何精神异常、神经系统疾病;
4)口齿清楚,无言语功能障碍;
5)男生身高1.73米—1.85米,女生身高1.60米—1.75米;
6)无斜视,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7(基本相当于“E字表”4.8以上);
7)肝功能正常,无传染性疾病;
8)凡参加年全国统一高考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均可报考;
9)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考试形式为线上考试,考生入学后将先进行专业体检,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学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和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转入相近专业学习。入学体检标准需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对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的相关规定。毕业时实际上岗就业需依据《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客舱乘务员应当取得并持有Ⅳa级体检合格证。航空安全员应当取得并持有Ⅳb级体检合格证。相关体检标准可参看民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