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考体检政策注意事项最全盘点

高考体检是高考全程中重要且必要的一环,全国各省市的高考体检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部分省市公布了具体时间,黑龙江省还暂未明确时间,根据往年情况均是在4月份进行,请大家提前做好准备的。

小编将年黑龙江体检相关政策规定分享给大家,希望同学家长早做准备,不要让小小体检档了您的美好前程。

黑龙江省年黑龙江高考体检工作于4月初开始,4月24日前结束。对体检结论有异医院申请复检。我省普通高等学医院为哈尔滨医院。

一、黑龙江高考体检政策依据

我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工作要求

1.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于4月初开始,4月24日前结束。

2.各级招考委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文件要求认真制定体检工作组织管理办法,加强组织、协调,做到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确保体检工作规范、有序。

3.各级医院必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医院交纳体检费。

4.各体检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选派体检工作人员,要求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熟悉业务且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对考生做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体检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各体检单位要加强管理和纪律教育,规范体检流程,避免错检、漏检现象;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规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5.体检表的填写

考生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对有隐瞒既往病史而不填的,出现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医生必须严格按照《高考体检表填写说明及信息代码》和《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统一操作规程》有关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体检表》),要字迹工整、清晰,不得超出签字栏。医生在填写《体检表》中“体检结论”栏与“医师意见”栏时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凡参加体检的考生,医院只能按指定的三类体检结论(即合格、专业受限、不合格)认定一类。医院不得因考生患有院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而不予对其体检。

(2)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对考生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医师应在“医师意见”栏内填写“1,合格”的结论;如发现受检者转氨酶异常,必须进一步明确诊断,如果确诊考生是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应根据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文件精神,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2倍以上者(含2倍),应当进行B超复查。B超复查诊断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体检医师才可在“医师意见”栏内填写“3,不合格”的结论。

(3)对未患有《指导意见》中第一、二部分所指定疾病的考生,体检医师应在“医师意见”栏内填写“1,合格”的结论;对患有《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疾病之一者,体检医师应在“医师意见”栏中填写“3,不合格”的结论;对患有《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疾病之一者,体检医师应在“医师意见”栏内填写“2,专业受限”的结论。

(4)凡各科“医师意见”栏内均为“1,合格”的,“体检结论”栏即为“1,合格”;凡各科“医师意见”栏内其中有一栏为“2,专业受限”而无“3,不合格”的,“体检结论”栏即为“2,专业受限”;凡各科“医师意见”栏内其中有一栏为“3,不合格”的,“体检结论”栏即为“3,不合格”。医院的主检医师在做出体检结论时要认真复核各“医师意见”栏与“体检结论”栏是否匹配。

各体检单位要指派专人对考生《体检表》逐一检查,重点检查考生确认签名项与打印姓名是否一致,医生填写有无错项、漏项,医院印章是否清晰或漏盖等情况,避免结论不准、书写不规范等现象发生。

三、黑龙江高考复检工作

对体检结论有异医院申请复检。

1.医院

我省普通高等学医院为哈尔滨医院。

2.复检工作要求

各市(行署)招考办负责组织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的复检工作。复检的考生需认真填写《体检复检申请表》。各市(行署)招考办工作人员持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带领全部复检考生持相关体检材料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医院结论为准,并由考生本人签名。录取中发现体检有错填、漏检、误查等需复检的问题,须到医院复查。所需费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

3.复检时间

哈尔滨医院受理复检考生的时间为4月26-27日。

高考体检常规项目

高考体检的常规项目有哪些

高考体检主要检查七个方面的项目,它们是:

(1)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

(2)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

(3)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

(4)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

(5)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牙齿等。

(6)胸部透视。

(7)肝功能检查。仅包括转氨酶等。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高考体检哪些情况视为不合格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高考体检答疑

Q:所有考生都要体检吗?一般检查什么项目?

A:准备参加年高考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包括: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单招、残障生单招、高水平运动员单招、高职自主招生、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和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招生的考生。

检查的项目一般包括:

1.眼科:视力、色觉(色弱、色盲)。

2.耳鼻喉科:嗅觉、听力等。

3.口腔科:唇腭、口吃、牙齿等。

4.外科: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枝、关节等。

5.内科:血压、发育情况、呼吸系统、心脏及血管、神经系统、肝、脾等。

6.肝功能:转氨酶检测。如考生转氨酶在参考值上限指标2倍以内为“正常”。如超过2倍以上(含2倍),考生需要在3月中旬复检。复检后仍超过2倍以上(含2倍)的考生,再进行B超复查。B超复查诊断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注明“肝部弥漫性病变”,无病变者仅需注明转氨酶具体单位值。提醒:转氨酶检测大学入校会进行复查!

Q:可以重检视力吗?

A:如果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

Q:体检时可以戴隐形眼镜?

A:不能,眼科检查必须为裸视。戴隐形眼镜者要保证在检查视力前能够摘掉(需要带隐形眼镜盒及清洗液)。在检查视力前3-5分钟,也可抓紧时间望一下远方、做一下眼保健操或点几滴缓解眼部疲劳的眼药水,使眼球调整到最佳状态,确保视力检查效果最佳。

Q:视力受限专业有哪些?

A: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考生视力的相关要求: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①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②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③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条件: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2.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①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②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③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Q:对于有视力要求的院校,若高考后再做激光手术来得及吗,学校会看高考体检的结果吗?

A:高校录取会看高考体检结果,如果对视力有要求的专业,你不达标,是不能被录取的。

Q:斜视不能报什么?

A: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Q:色弱、色盲考生报考要避开哪些专业?

A: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Q:哪些院校及专业有身高方面限制?

A:对身高有限制的院校或专业:一般是军事院校、公安院校、飞行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体育类专业等。具体要求请查看院校当年招生章程

Q:对于体重超标的考生,是否会因为肥胖而不予录取?

A:军校、武警、公安院校和飞行专业等对体重有明确要求。

军队、武警院校标准: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

公安院校标准: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除了以上院校外,考生在填报其他院校志愿时,也要查看院校当年《招生章程》,看其中是否对体重有要求,避开受限的院校和专业。

Q:高考体检结论会影响军校体检的吗?

A:两者是相互独立的,对于想报考公安武警、部队、飞行学院的学生,还必须按照其要求进行另外单独的体检,而且军校体检会更严格。

Q:感冒了怎么办?

A:如果你正在用药治疗,要向医生说明,以免影响体检结果。如果没有说明,其实关系也不大。建议在拿到体检结论时,看看有没有异常的情况,有问题的话可以提出复查申请。

▲相关疾病学校可不予录取专业(点击看大图)▲相关疾病不宜就读专业(点击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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